诚差点把刚喝进去的一口茶水喷出来。
形象代言人不一般都是些有知名度的影视明星之类吗?
就算公司属于搏击俱乐部,那也得请郑昊康这样的体育明星才像话吧?
莫非公司财务已经紧张到捉襟见肘的程度,于是随便找个人糊弄下老板。
李经理随后解释道,这全是董事长自己的意思。
接着详细介绍起成为形象代言人后,可以获得的各种福利待遇。
最重要是每个月可以领取6万元的代言费。
按照李经理的说法,所谓“形象代言人”其实仍属于俱乐部员工。
更准确的称呼,可以叫作首席销售代表,俱乐部形象顾问。
方诚听到“销售”这个词,就感到头疼。
李经理见状,又连忙解释其具体职责。
工作任务很简单,平时就是配合俱乐部拍摄宣传广告、写真画报,偶尔出席下活动,每次出席活动还会有额外补贴。
“这么简单?”
方诚当时问了一句。
“就这么简单!”
李经理诚恳点头,最后情真意切地叮嘱他认真考虑:
“董事长真的很欣赏你,好好把握这次机会,以后前途必定一片光明啊……”
对于那位举止神秘的沈会长是不是欣赏自己,方诚并不怎么在意。主要是……他给的实在太多了。
虽然把古董卖掉后,自己马上可以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但那毕竟只是一锤子买卖。
如果接受代言人这份工作的话,那每月都至少能进账6万元,属于细水长流的稳定收入。
而且,俱乐部愿意给出三加二的合同,性质比较灵活。
具体说,就是合同的前3年为固定期限,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在3年期满后,倘若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续2年,即总合同期限为5年。
李经理说,如果方诚表现出色,到时候还可以提升合同金额。
仔细考虑后,方诚做出决定。
等看过正式合同的具体条款,再给对方答复。
只要确定不存在什么争议性的隐藏条款,就答应下来。
毕竟没人会嫌钱多,而堂堂大俱乐部也不至于重金坑自己这种平民百姓。
或许……那位沈会长从真岛五郎口中获悉自己的格斗实力,特意向自己示好也未可知。
思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