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还愈演愈烈。
在七年后的现在,英国法律规定的死刑罪名只剩下了杀人、强奸、抢劫、纵火、和叛国这五项罪名。
甚至于,哪怕只剩下这五项罪名,但由于中央刑事法院每年宣判的死刑数量依然居高不下,所以威廉四世在位时期,他还经常要在君主审核阶段,亲自出面修改死刑判决。这几乎形成了惯例,也导致了每次死刑判决下达后,法官都要向威廉四世汇报判决结果,然后再由这位仁慈的水手国王做出最终裁决。
总而言之,现如今的不列颠,即便你被宣判死刑,但是除非你真的已经到了十恶不赦、没有半点回旋的地步了,否则还是有九成以上概率被改判流放或多年苦役之类的罪行。
短短七年的时间,社会就有了这幺大的变化,纵然是当年极力反对「血腥法典」的亚瑟·黑斯廷斯爵士,也不得不感叹社会进步的未免太快了一些。
只不过,亚瑟有一点没搞懂,中央刑事法院的死刑裁定备忘录拿到他这里是打算做什幺。
因为按照1834年大法官布鲁厄姆勋爵推动通过的《中央刑事法院法案》规定,这所整合了大伦敦区域和英格兰南部地区陪审法庭和治安法庭刑事审判职能的法院,是直接接受大法官和内务大臣领导监督的。
总而言之,这是个和警察专员委员会互不统属的部门,谁也不买谁的帐,如果真要论起重要程度和社会地位,中央刑事法院的级别还在警察专员委员会之上。
毕竟那里面的审判官除了各地市长、上诉法院法官和南部各郡的高等法官以外,甚至还有来自内阁的法官代表。
塞缪尔没事把这东西扔给他是什幺意思?
他亚瑟·黑斯廷斯可没有想和中央刑事法院打擂台的想法,尤其是在大法官已经不是布鲁厄姆勋爵的前提下,他就更对这种议题提不起兴趣了。
「菲利普斯先生。」亚瑟放下手中的茶杯,语气虽然不算冷淡,但也称不上热情:「这类东西,照理说应该直接送到内务大臣的办公室才对。」
塞缪尔没有回话,而是俯身把那份备忘录端端正正地放在亚瑟办公桌右上角,指节在封面边缘轻轻敲了一下,仿佛是在提醒亚瑟:「请先看标题。」
亚瑟低头一看,眉毛果然挑了起来。
这并不是一份常规的死刑确认备忘录,而是一份贴有红色标签的异议登记件。
说白了,就是一份有争议的死刑判决。
上头只用短短一句话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