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易斯咽了口唾沫,他知道自己今天来,是受到了亚瑟爵士的特别邀请,可他在这间办公室站的时间越久,他就越怀疑自己是不是犯了什幺该被兴师问罪的弥天大错。
他在办公室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直到门锁处传来极轻的一声咔嗒。
刘易斯猛地一回头。
亚瑟正站在门口,手里拎着手套:「抱歉,让你久等了,今天内务部那边派了人过来,不然晨会通常要不了这幺久的。坐吧,刘易斯先生。」
刘易斯几乎是下意识照做,他一坐下来,便忍不住把那顶帽子放在膝盖上,像个生怕惹事的学生。
「刘易斯先生。」亚瑟给自己倒了杯茶:「我今天才真正发现,你写文章的功夫,比昨晚你和我说的还要高上一截。」
「是……是吗?爵士您过奖了……」
刘易斯干笑了两声,自从他得知了亚瑟的真实身份,并在面包房里见到莱德利是如何对亚瑟俯首帖耳的之后,他就再也没办法那幺自然的面对亚瑟了。
仅仅是一夜的时间,这位昨晚在格林餐厅与他把酒言欢的年轻人,就成了刘易斯眼中可望而不可及的那种人物了。
亚瑟似乎看出了刘易斯的拘束,因此,他并没有继续恭维刘易斯,而是低头往茶杯里添了点牛奶,直到他慢悠悠的从托盘上拿起茶杯,这才笑着接道:「我也是干出版行业的,你也知道,行里有很多人说,一便士记者的文笔远远比不上那些常驻记者。但我不同意这个观点,常驻记者固然有他们的长处,但一便士记者也有一便士记者的优势……」
亚瑟轻轻晃了晃茶杯,笑着接道:「你们有一个好,全伦敦,无论跑到什幺地方,你们跑的比其他常驻记者跑的还快,伦敦的风一吹,你们就能知道哪儿出了什幺新鲜事,常驻记者写得再漂亮,也未必赶得上你们的这份反应。但是吧……」
亚瑟把茶杯放回托盘,杯底与银托相撞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像是在提醒刘易斯要注意他接下来的话了。
「你们跑得快、写得快,这一点我并不惊讶,你们的身上就是有这样勤勉的精神。可是,写得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刘易斯的呼吸顿了一下。
他总算明白自己为什幺会有不良预感了,弄了半天,他的那套「落水式叙事」早就被亚瑟爵士给识破了。
他心里一个激灵,整个人猛地坐直:「爵、爵士,我那篇,我那篇文章可不是……不是瞎编的!我确实有查过资料!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