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倒在那儿,王亮出于害怕心理,没有去翻沙发,所以没有找到这个手机。
王亮前脚离开,后脚张展辉赶到。
等于说,张展辉干事儿的过程,也被录下来了。
张展辉提供了两段录音。
他的解释是这样的。
一开始他也没发现手机,还是毛锐强赶到之后,在检查尸体的时候,发现了夹缝里的手机,才知道还在录音。
等于说,毛锐强赶到的过程,一样被录了下来。
所以毛锐强对这段录音进行了修改。
查看录音文件的元时间,可以确认录音开始的时间,结束的时间,修改的时间。
毛锐强把自己出现的那一段剪掉了。
而且特意做成了两段录音。
一段,只有王亮和李思雨吵架。
另一段,又把张展辉办事的过程加上了。
他的想法是,自己肯定要删掉。
但是张展辉这边不一定能瞒住警察,因为他开着那台260去的现场。
他说如果警察查到他去过现场,但没有确定他动过尸体,那就叫拿出来第一段录音,证明凶手不是自己,自己只是凑巧去了现场。
而出于害怕,没有报警。
把纵火,盗窃录像机的事情都推给王亮,或者其他人。
如果从尸体上,发现了他的dna,因为毛锐强也不敢打包票,说彻底清理掉所有痕迹。
那这种情况下,就交出第二段录像,证明自己只办了事儿。
侮辱尸体罪也就三年以下。
之后再把纵火等事情都认下,反正人不是自己杀的,那就还有活路。
只要不把自己供出来,回头还有机会救他。
这段录音,的确证明王亮掐死了李思雨,慌乱的离开现场。
张汉成继续捋时间线。
10点43分,手机通讯基站确定,张展辉赶到橘子公寓。
同一时间,47分,王亮开车离开停车场。
录像机是毛锐强盗走的,里面文件已经处理掉。
从张展辉的交代来推测,他上楼时间应该是10点50分左右,恰好和王亮错开。
然后发现尸体,出于邪念,办了事儿。
办完事儿,是11点出头。
他又试图清理尸体,又下楼去买84。
张展辉交代,他是戴着棒球帽,低头进的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