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都透著轻盈的味道。
买了一大堆东西的曹胜,空著手走出超市,刚刚买下的那些东西,都由黄立军和曲海提著。
坐进车里,车子缓缓驶出停车场,驶上街道,向他父母居住的別墅小区驶去o
曹胜坐在后排座位上,看著车窗外的街景,脑中仍然残留著刚刚认识的那个姑娘。
乔雪儿?
刚刚她发来的简讯里,自报的这个名字,曹胜此时在心里念叨了两遍。
这姑娘確实漂亮。
大腿丰腴,一张俏脸却那么小,比例看上去很不协调,有点像是日漫里的美女。
她刚才看他的眼神,分明透著又惊又喜的情绪。
这样的眼神,他熟。
重生前后,都有不止一个女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他。
他知道只要自己想,很容易就能把她约出来。
和她喝几杯酒,伸手搂她肩膀,或者摸她腿,她大概率都不会拒绝,当晚就能把她抱上床。
但————
这样的女人,他反而没什么兴趣。
也许,人就是这么贱。
轻易能得手的,没什么兴趣,非要去追求对自己没什么兴趣的。
其实————
男女都差不多。
舔狗追女人的態度,不可谓不热情、不真诚,但又有几个舔狗最后抱得美人归了呢?
此时此刻,曹胜心里想著这些,心如止水,波澜不惊,他之所以有兴趣想这么多,是觉得多琢磨这事,对自己在作品中,塑造人物,架构故事中的感情线,应该是有帮助的。
体验生活、感悟生活,是每一个写手都需要注意的。
重生前几年,他已经很少琢磨写作技巧,渐渐开始喜欢和人交流,特別喜欢参加亲戚朋友的酒席。
因为与人打交道的时候,能让他感悟到很多以前不曾想过的问题。
那时候,他觉得自己的写作技巧虽然算不上特別好,但写网文————已经够用了。
所以,已经不追求写作技巧的提升。
而將更多心思用在感悟生活和人性上。
所谓:人情练达即文章。
其实很符合网文的精髓。
纵观网文中,对人物塑造比较出彩的,基本上都是能在剧情中,体现人心和人性的。
来到父母这里。
曹胜帮母亲择菜、做菜,中午和父母一起吃了顿午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