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调解,直接开庭!
腾达这边,老唐并没有再关注这件事,对方选择把事情发到网上后,便已经注定了这个结局。
案件立案,很快到了五天后,开庭。
庭审确实没什么可说的,证据充分,打人视频,外加伤情鉴定报告,以及正当防卫的认定,这就已经足够了。
互殴别想着自诉,肯定被驳回,但是有了正当防卫,那就没问题。
吴晓珍请了律师,这会儿在侃侃而谈:“我方当事人确实存在故意伤害的行为,但犯罪事实轻微,按照规定,不应当认定为犯罪。”
对此老唐都没有反驳这个事,而是抓住了另外一件事。
“在之前的调解中,被告曾经说过,如果自己被判刑,一定会杀我和我的当事人,考虑到这个情况,我认为被告不应当适用缓刑。”
“而且,其没有任何悔罪情况,甚至根本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犯罪。”
缓刑有四个条件,其中很关键的两点就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有悔罪表现。
都是成年人了,总要为自己说的话付出代价,真的以为放了狠话根本没什么影响吗?
听到这些话,于二明的脸色失去了血色。
最后陈述开始了,于二明哭的一塌糊涂:“我真的错了,我当时没想那么多,别让我坐牢好嘛,我错了啊……”
他的心防已经被击破,但是悔罪表现可不是说你最后陈述哭一下就能行的,法律不是儿戏。
休庭之后,西红区法院宣判:被告于二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附带民事诉讼,医疗费加精神损害共需赔偿六万元!
有期徒刑,而且没有适用缓刑,判决下来,于二明双腿发软,一下子坐到了法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