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这些,他这会儿很爽。
刘总和那个高总话都不敢说一句,王世华更是不敢看王大爷,整个庭审,他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基本上缔约过失责任问题不大,网贷公司在签订担保合同的过程中就违反了法定附随义务。
什么叫法定附随义务,很简单,说人话就是,签合同的时候,你双方得互相协助、互相诚实、互相告知等等。
明明有那么大的风险你却不告知,那肯定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当然这个没有告知巨大风险也是能让合同失效的原因之一,只不过当时老唐在庭审中没有证据,只能从格式合同方面入手。
至于对方现在被认定为诈骗,那和民事又不相干。
本来上次就开过庭了,事实认定很清楚,第二次开庭,很快老周就宣判了。
被告达曼公司和第三人王世华共同承担老唐这边律师费等合理支出费用。
其中达曼公司占大头,老唐准备出去后就提起财产保全,谁都不知道那公司会咋样,要早点下手。
诉讼有风险,开庭需谨慎,执行不了的判决书,那连废纸都不如,只会让你看着闹心。
所以,打官司不算什么本事,能把事情解决的律师,才是好律师。
只可惜的是,现在这样的律师并不多……
半个小时后,王大爷一路回到小区,而这会的王大爷就像是重新活过来一样,看那样子,估计会把这件事在小区里吹好久。
你就说这年头有几个人能在看守所开庭的,不对,就说有几个人去看守所遛过弯的!
而老唐这边则马不停蹄地回了律所,让王青青去申请法院申请保全。
“怎么了?你作为我的助理,有事让你做不是很正常吗?不会真的以为当助理就是每天倒茶吧,正好我看你换衣服了,这就好,出门也方便。”
“之前那身衣服出门干点什么事都不方便。”
王青青一脸懵逼地带着材料走出律所,自己的妆容可是精心打扮过的,就是网上说的那种让男人们以为是“素颜”的妆。
其实这种妆容更费时间……可是,可是唐律师又让她跑外勤了,而且,让自己换这种平常衣服,居然是为了方便出门?
活该这人快二十八了还是单身!
老唐这边自然没有管王青青的想法,让对方换衣服确实有养眼的想法,但是你必须得能干才行。
还是继续看自己的书吧,经过了这么多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