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行动,接下来的故事尽管看上去有些荒谬,但这却是一种残酷的荒谬,并且字里行间充满了讽刺。
第一站就是去一家餐厅白吃白喝,吃上一顿烤鸭,不过遗憾的是:
「可是,苏比一条腿才跨进餐厅大门,侍者领班的眼光就落在他磨通了的裤子和邋遢皮鞋上,一双力大无穷的手立即将他兜了个转,不声不响地推到人行道上,从而扭转了那只受到威胁的野鸭的命运。」
紧接着苏比便砸碎了商店的橱窗,可由于种种巧合和苏比的神情,最终:
「警察心里不肯承认苏比是案犯,甚至不想从他这儿找到线索。一个砸破橱窗的人不会留在现场同法律的爪牙谈判,他一定早就逃之天天了...」
接下来苏比又想法设法地犯了许多罪,可出于伦敦司法的诸多不合理之处以及浓雾、
环境等种种因素,苏比竟然可笑地避开了一切进监狱的机会。
看到这里的时候,狄更斯在感到哭笑不得和荒谬的同时,也认为文中的苏比以乎已经完全自暴自弃,并且踩在法律的边缘上一直挑衅。
除此之外,他好像也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词语来形容这篇文章的风格:绝望的幽默感。
他在思考和欣赏这种似乎从未见过的风格的同时,也是继续看了下去。
当苏比最终来到一个弹奏着赞美诗的教堂时,他走着走着,他的心情突然就发生了某种奇妙的变化:
「风琴师演奏的赞美诗将苏比牢牢地贴在铁栏杆上,因为从前当他的生活里尽是母爱、玫瑰、友谊、雄心、纯洁的思想和洁净的服装时,他就熟悉了赞美诗的曲调。
苏比这当儿的敏感的心情同老教堂的影响连在一起,使他的心灵突然发生了奇迹般的变化。他怀着突如其来的恐惧回忆起他摔进去的泥淖,不光彩的日子,卑劣的欲望,幻灭的希望,受损的才能和卑鄙的动机一就是这一切构成了他的生活。
也就在这一刻他的内心对这种新的感受起了激烈的反应。一股强烈的冲动迫不及待地要推动他同厄运斗争。他要将自己拔出泥淖...,.时间还来得及,他还算年轻,他要重新建立往日的雄心,哪怕死也不是这样死去,而是应该以一种更光荣的形式..」
嗯?
仁慈的上帝启示了他?
仁慈的上帝唤醒了他那颗饱受伤害但仍然坚韧的心灵吗?!
可这样的伦敦,他究竟该怎幺做才能摆脱他目前的处境?
毕竟就像文中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