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se,这就是一个旋律囚笼:以g-a-b-c四音牢笼的模式,每个音符间距严格控制在1.5个全音,配合着歌词,制造出「隔着墙听训话」的压抑声场!
而后面的—
「"playin』in the street,gonna be a big man someday」这句歌词,则是使用了升调陷阱:「street」到「big」的五度跳进实为伪高潮。
「someday」拖长至三拍半,让承诺在时间维度腐烂—
这小子!
安东尼·杜兰特从心底升起一抹凉意。
让人胆寒!
至于再后面的歌词,则是暴力美学的声学具现化!
这家伙太了解我们国家的文化了!
不得不说,仅仅是一个开头,安东尼·杜兰特浑身上下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要说前面的主歌旋律部分好听吗?
第一遍听的人都只会觉得,还行吧。
但他虽然号称国际的金牌作曲人,但他自认为,他当个王牌作曲人是没有一点儿问题的!
所以,他在听音乐的角度和别人都不同!
别人听旋律,听歌声,听节奏,听氛围感。
他.
听内涵。
尤其是那句「wewill,wewillrockyou!」,他整个人在听到这句歌词的时候,毛骨悚然!
他深深吸了口凉气,回过头看着自己搭档的眼神都是有些不对了。
这次,输了。
而且是输的很彻底。
根本不用听完这首歌。
他很清楚,都不用到第二段结尾的副歌,现场都会进行大合唱了!
这就是摇滚的魅力!
这就是摇滚的魔力!
而他———破防了。
他自以为自己来到龙国,写了一首中文歌,拿下了第一,并且在第二期,他仍旧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他感觉自己有点儿飘了,觉得龙国的金牌作曲人也不过如此。
可谁曾想,现实直接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显示屏上,歌声还在继续。
"buddy you're a young man,hard man,
shoutinginthestreetgonnatake onth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