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太不害臊了。」
晾了一夜,衣服干了。
第二天早上,张来福让伙计买了一块蓝布,在长衫缝了好几个补丁。
他针线活做得不行,缝得实在不好看,可对着镜子一照,镜子里边的自己还穿着昨天那身燕尾服。
「阿珊,这衣服就不太合适了,我今天想找个铺子学艺,我穿这种衣服,一看就不是做学徒的样子。」
张来福在身上摸索了好几下,长衫来回颤动,似乎是能明白他的意思。
衣服确实给换了,身上的长衫荡起一道褶子,从衣领一直荡到了下摆。镜子里的燕尾服不见了,又变回了青蓝长衫。
镜子里的长衫和自己身上的长衫多少有点区别,所有的补丁和磨损都看不见了,颜色、款式也有些变化。
这个能理解,长衫是个姑娘,人家也是爱美的,变得干净一些是应该的。
张来福觉得这件衣服看着顺眼多了,穿这身儿长衫去学艺,既简单,又朴素,像个踏实肯干的老实人,人家才能看出诚意来。
他下了楼,伙计一看这身儿衣服,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半天。
在柜台干的时间长了,从衣服上就能看出来一个人的身价,张来福这件长衫,选的是上好的绸缎,缎子面能照见人,顺光一抖,能泛起柔亮的波纹。
再看这颜色,是极难得的「月牙青」,不俗,不艳,却还有点富家公子的不羁。
再看这手工,衣服上织着暗纹,离远了看不出来,离近了才能发现衣服上有云团,云团里藏着细腻的流波。盘扣用的是象牙色的细骨扣,每一粒都磨得精致,不多不少正好七枚。
最讲究的是下摆的压边,用的是暗金线,走在街巷里时,风一撩,金线就会轻轻闪几下,时隐时现那才叫亮眼的锋芒。
伙计暗挑大指:「这位客爷是有钱的,这一件衣裳可比昨天穿那身值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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