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靠在椅背上,本想着小憩一会儿,可他的目光却无意识地落在书桌一角那封尚未合上的信笺上。
  他虽然没有看清楚信笺的内容,但却第一时间发现了落款处签着一个他很不喜欢的名字——亨利·约翰·坦普尔,第三代帕麦斯顿子爵。
  一瞬之间,与生俱来的求知欲立马控制了老条子的运动神经,他情不自禁地站起身,找了一处窗户看不见的位置,远远地打量起了桌上的信笺。
  《帕麦斯顿子爵致维多利亚女王函》
  斯坦诺普街,1838年1月12日帕麦斯顿子爵恭请陛下圣鉴:
  关于陛下垂询威廉·罗素勋爵近期急件所涉事项,臣谨此陈奏:欧陆各国政府,尤以未设代议机构之政府为甚,其政府机构中次级官吏所掌握的职权范围,实际远胜我国同级官员。盖因英国各行政部门首长须随时准备在议会自陈政绩,为此,各部大臣必须熟稔部门事务细节,而想要常备此类信息,唯有躬亲处置诸般琐碎公务方可。
  在欧洲大陆,各国政府部长无须为其行为承担议会问责,这使得他们往往将事务细节更多地交予部门次官与首席秘书处置。因此,所有例行公务通常都由这些下属人员操办。这种惯例盛行已久,法兰西、奥地利、普鲁士和俄罗斯的外交大臣们除非遇到某些极其特殊重要的场合,否则极少亲自撰写公文。
  请陛下明鉴,此种制度必将使政府各部门下属人员获得极大权力来左右政府决策走向。因为一项措施的价值、倾向及后果,往往既取决于制定时的意图与精神,也同样依赖于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方式。而另一因素也助长了这些次级官员的权势,即他们职位的长期稳定性。
  在英国,一旦重大政治变动导致部门首长更迭,大部分副职官员也会随之离职。因此,除两三个例外,副职官员通常需要与其上司共进退,这些副职官员的经验未必比上司更丰富,鲜有人能凭自身见识否决上级意见或影响其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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